华福证券公司债承销又接罚单,近年遭罚投行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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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深圳,记者覃泽俊)讯,公司债发行规模显著增长的同时,券商承销过程中的违规处罚逐渐增多。

2021年1月5日,华福证券因债券承销尽调不力遭到福建证监局开出警示函处罚。2020年6月,华福证券曾因为同样问题遭安徽证监局处罚,公司分管高管被证监局监管谈话。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华福证券的债券承销业务正处在爆发期。中证协数据显示,华福证券2019年债券承销收入为8409万元,行业排名为50名。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证券承销收入为9731万元(同期无IPO承销收入),同比增长79.3%。2020年9月,中证协公布2020年券商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华福证券被评为B级。

投行人士认为,近年来,债券承销频收罚单,是一些证券公司在业务扩张同时合规风控不足的表现。

华福证券公司债承销遭罚

福建证监局的处罚文件显示,华福证券作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8迈科01)的承销机构,未审慎调查发行人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受限事项;华福证券作为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哈创01)的承销机构,未审慎调查发行人资产受限事项。

福建证监局认为,华福证券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华福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6月,安徽证监局对华福证券发出警示函。安徽证监局认为,华福证券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17盛运01承销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华福证券对发行人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核查有效性不足,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准确性督促不到位,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相关规定。

彼时,安徽证监局对华福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华福证券分管债券承销业务的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华东地区一位投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债券市场是高度信用的市场,发行人与投资人的信息高度不对称。中介机构的作用就是做好信息披露,只有在各项信息准确的基础上,投资机构才能对发行人做好风险分析和风险定价。信息披露是债券市场投资的基础,中介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机构要承担责任,应履行勤勉尽责的原则。

公司债监管趋严

根据choice数据统计,2020年共有3773只公司债成功发行,发行规模达3.47万亿,较2019年2390只,共计2.49万亿的规模提升39.4%。其中2020年共有49只公司债券出现违约。

债券违约“常态化”之下,对中介责任的压严压实成为共识。2020年已有包括华福证券、西部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德邦证券等在内的5家券商涉债券承销业务违规被罚。

近一年时间内,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治理多次表态。

2019年12月,易会满在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指出,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化解迫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尤其要通过畅通法治化渠道,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快处置债券风险。证监会将按照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改善债券市场发展环境、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2020年11月21日,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定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的发布,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债券市场法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又一重要工作成果。通过统一和明确信息披露程序和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有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有助于健全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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